(完整)应急照明技术交底附件:应急照明系统 技术交底编号:01施工技术交底内容:一、本工程应急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及规定:所有的安装作业人员应参加岗前培训教育,并应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书
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 应急照明灯的电源除正常电源外,另有一路电源供电或由蓄电池柜供电或选用自带电源型应急灯具
2 应急照明在正常电源断电后,电源转换时间为:疏散照明≤15S;备用技照明≤15S;安全照明≤0
3 疏散照明由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标志灯组成
安全出口标志灯距地交高度不低于 2m,且安装在疏散出口和楼梯口里侧上方
4 疏散标志灯安装在安全出口的顶部、楼梯间、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应内安装在 1m 以下的墙面上
疏散通道上的标志灯间距不大于 20m
5 疏散标志灯的设置,不影响正常通行,且不在其周围设置容易混同疏散标志灯的其他标志牌等
6 应急照明灯具,运行中温度大于 60℃的灯具,当靠近可燃物时,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7 应急照明线路在每个防火分区有独立的应急照明回路,穿越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有防火隔堵措施
8 疏散照明线路采用耐火电线、电缆,穿管明敷或在非燃烧体内穿刚性导管暗敷,暗敷保护层厚度不小于 30mm
电线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 750V 的铜芯绝缘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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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向上的管路在引出位置无现浇墙、柱时应固定一根不小于ф10 的钢筋,高度需高于面筋不低于 15cm
用保护管路不受外力损伤折断
管口必须封堵严密,可以采用管堵封堵或者胶带缠绑
3 在土建楼层放线后及时检查,对超出墙体线的管路,要及时进行处理,如果是根部超出,必须进行剔凿然后重新接管,如果是上部超出墙体线只需将其扳正,但要注意不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