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C/GL 10-1979 第1 页 共 19 页 1979 年采纳; 1983 、1991 和 2009 年修正;2008 年修订
婴幼儿特殊膳食用食品中营养物质的参考清单 CAC/GL 10 - 1979 1
前言 本清单包括了婴幼儿特殊膳食用食品中基于营养目的使用的营养物质,根据 1)以下规定的使用标准和条件和 2)相关标准中规定的其他使用标准
此外,营养物质的来源不应使用那些宗教或其他特殊膳食限制使用的物质
如相关标准所指出的,这些物质可以是必需的或选择性使用
参考清单中营养物质的添加和删除标准 1
1 基于营养目的添加到婴幼儿食品中的营养物质可以纳入本清单,但需符合以下条件: (a) 证明其安全,且适合作为婴幼儿的营养来源; (b) 通过合适的动物和/或人体试验证明这些营养素是生物可利用性的; (c) 营养物质的纯度要求应符合食品法典委员会推荐的特性和纯度质量规格标准,或当没有相关法典标准时,符合其他国际公认的质量规格标准
如没有国际公认的质量规格标准,也可符合按照 FAO/WHO 程序或与其相似的程序评估过的国家纯度规定
(d) 能够证明所应用的营养物质的稳定性
(e) 以上标准的执行可被一般可接受的科学标准所证明
2 营养物质应基于以上标准纳入到清单中
如发现某营养物质不再符合以上标准,则应从清单中删除该物质
如某个国家建议在清单中增加或删除某种营养物质,该国家应提供能够证明该营养物质满足/不满足第2
1 节标准的信息资料
可选配料 婴幼儿食品法典标准中的可选配料并不等同于考虑用于婴幼儿特殊膳食食品中的可选配料
基于营养目的添加到婴幼儿特殊膳食用食品中的可选配料应符合第2
1 节规定的标准,同时还应符合相关婴幼儿食品法典标准规定的可选配料要求
CAC/GL 10-1979 第 2 页 共 19 页 A:婴幼儿特殊膳食用食品中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