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吉 林 省 工 程 建 设 地 方 标 准 DB22 DB22/JT154―2016 民用建筑设计防火统一技术措施 Unified technical measures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civil buildings 2016-07-26 发布 2016-08-10 实施 2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3 吉 林 省 工 程 建 设 地 方 标 准 民用建筑设计防火统一技术措施 Unified technical measures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civil buildings DB22/JT154―2016 主编部门: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 批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2016 年08 月10 日 吉林人民出版社 2016·长春 4 目 次 1 总则 2 术语 3 建筑高度及坡地建筑 3.1 建筑高度 3.2 坡地建筑 4 总平面布置 4.1 防火间距 4.2 消防车道 4.3 灭火救援场地 5 平面布置和安全疏散 5.1 防火分区和防火单元 5.2 裙房 5.3 商业建筑 5.4 住宅建筑 5.5 社会福利机构 6 防火构造 6.1 楼梯与管道井 6.2 前室 7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8 防烟与排烟 9 电气 9.1 供电电源 9.2 自备发电机组 9.3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9.4 供配电系统 9.5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9.6 电线电缆的选择和敷设 9.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9.8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 5 1 总则 1.0.1 为了更好的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解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中尚不明确的,并在建筑设计中亟待解决的防火设计问题,制订本措施。 1.0.2 本措施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包括高层与多层、公共与住宅建筑)。 1.0.3 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及国家其它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6 2 术语 2.0.1 民用建筑 civil building 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的总称。(包括住宅与公共建筑)。 2.0.2 防火单元 fire unit 在建筑中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h 的楼板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h 且无门窗洞口的隔墙分隔而成独立的局部空间,该空间的出入口应采用不低于乙级防火门与其它空间分隔。 2.0.3 室内安全区 indoor safety 符合规范规定的避难层、避难走道(间)、防火隔间、前室、封闭和防烟楼梯间。 2.0.4 小型商铺 small shops 指单独设置或设在商场等公共建筑的内部且层数不超过二层的小型营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