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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 G00 DB37山东省地方标DB37/ 754-2007石油炼制业能耗限额 2007-11-01 发布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2008-01-01 实施DB37/ 754-2007 前 言 本标准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石油化学工业办公室、山东省炼油化工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勇、刘爱英、李卫东、李栋、曹全贵、沈应来、李文峰、于山、卢水根、 王贤山、陈文杰、王琳、王薇、牟万里
IDB37/ 754-2007 石油炼制业能耗限额 1 2 3 3
6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能耗限额的术语和定义、能耗数据统计、能耗计算方法和能耗限额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炼油生产过程中,全厂、炼油装置及其辅助系统的能耗计算和评价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 3100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GB 3101 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 SH/T 3110 石油化工设计能量消耗计算办法 SH/T 3116 炼油厂用电负荷设计计算方法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石油炼制业 是指以石油或其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汽油、煤油、柴油、化工原料油、燃料油、润滑油、液化石油气、丙烯、芳烃、沥青、石油焦等产品的全过程
综合能耗 是指在统计报告内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它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用能,能源及耗能工质在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