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项编号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共服务保障大额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论证书(设备、软件、家具)项 目 名 称:教师电子档案管理一期项目预算经费(万元):项目负责人:(签名)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名)项目申报单位:(盖章)填 表 日 期: 2017年 4月 26日填 写 说 明1
经批准立项后进入实施阶段的公共保障项目,项目建设单位须填写此实施方案论证书,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和《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家具资产建设项目管理细则》
本论证书由项目申报单位填写,每个项目单独填制
“项目负责人”应当与立项的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
实施方案请详实填写,如某项内容无则填写“无”,空格不够可以拓展或另附页
实施方案论证前,项目建设单位需将排版好的实施方案论证书电子版发到国资处校内邮箱(275@gdqy
实施方案经国资处初审,项目建设单位修改后,论证工作方能开展
项目负责人在论证会前提交论证书原件 1 份、复印件 8 份;论证会后,提交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的原件 3 份
(提交的论证书均需部门签字盖章,双面打印)
实施方案论证组织要求(1) 论证专家组应不少于 5 人,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专家由组织单位聘请
建设项目如涉及安全问题,需邀请保卫处代表参与
(2)金额5 万元(含5 万元)至20 万元以下的纯软件类项目和金额10 万元(含10 万元)至 50 万元的其它项目由项目申报单位组织论证,国资处派代表主持论证会
非申报单位专家不少于专家组人数的1/3
(3)金额 20 万元以上(含 20 万元)至 100 万元的纯软件类项目和金额 50 万元(含 50 万元)至100 万元以下的其他项目,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校级论证,非申报单位专家不少于专家组人数的2/3,必要时聘请校外专家参与
(4)金额 100 万元以上(含 100 万元)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