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游乐场合作经营合同书篇一:游乐场合作经营合同书“游乐场”合作经营合同书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共同经营“游乐场”。为保证双方权益,签订如下条约:一、合作经营地点、名称:甲方将位于福州大学城的“浙闽商贸城”二楼约 1200 平方米场所及二楼原有的消防、空调等设备(见附表)提供给乙方经营游乐场。二、经营时间:暂定捌年,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精品-三、利润分成:正式经营第一年,甲方分取当年实际营业额的 28%,乙方实际营业额的 72%。第二年至第三年,甲方各分取当年实际营业额的 30%,乙方各分取当年实际营业额的 70%。第四年至第八年,甲方各分取当年实际营业额的 40%,乙方各分取当年实际营业额的 60%,为考虑到市场的培育期第一年无保底,第二年起每月保底营业额十五万元,若连续三个月未达到可选择按保底抽或双方协商退场事宜。四、在签订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在本游乐场正式开业后三个月,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叁万元,在合同期满,甲方退还余下保证金叁万元五分成付款方式:自正式营业日起在-精品-每月的 12 日——15 日内用人民币现金拆帐,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如拖延时间超过半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六、游乐场的设备、设施及场所相关装修由乙方负责,游乐场内机器调试维修等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并保证其正常运转及入场机器设备达到 80%以上。七、人员配置及费用:游乐场所需工作人员由乙方全权聘用并承担其全部工资费用;甲方派出收银员一名负责营业银,其工资、福利待遇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八、甲方为乙方装配独立电(水)表各一只,每月的电、水费和税费按甲乙双-精品-方每处分成比例共同承担,其各自承担额在每月的上交的分成额中扣除。如逾期不付,甲方有权收取所逾期欠款额的 5%滞纳金,若逾期达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九、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经营期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商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若商场规章制度和游乐场正常经营有相抵触,双方应视实际情况协商议定)。乙方应主动接受工商、税务、物价、治安等有关部门和商场管理人员的合法监督和管理,合法经营,否则后果自负。十经营期内,乙方要健全游乐场管理制度和上下级及值班制度,加强防火防盗-精品-工作,杜绝事故发生,如有机台遗失或被人为损坏,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