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城镇体系规划(2009-2025)主要内容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2009 版巴州城镇体系规划由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主编,于2007 年 7 月开始编制,并于 2009 年 12 月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新政函〔2009〕260 号)
随着《新疆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的修编,新疆“三化”政策、新型城镇化和跨越式发展的提出,在经济产业目标、产业选择和容量控制、职能发展定位、城镇规模结构和控制、空间管制以及重大基础设施布局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
因此,2009 版规划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编制《巴州城镇体系规划(2009-2025)2013 年调整》(以下简称“本规划”),对 2009 版规划进行局部调整
第二条指导思想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要求,抓住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河北省对口支援巴州及“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在生态资源保育基础上着力推进优势资源转换,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努力实现率先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第三条规划重点1
落实新疆新型城镇化及其它相关政策、规划的战略要求落实《新疆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行动计划(2013-202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巴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巴州十二五工业发展思路、中国共产党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九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实施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实现“三化 ”协调跨越式发展的新格局和“地大势强、富饶秀美、平安和谐”的战略目标
面向实施,分区分类指导发展根据发展条件的差异,制定分区发展政策和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城镇的发展指引
在管理层面上,将上述发展政策和指引,作为批准各城镇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