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及质量检验标准主要参照规范及标准1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JGJ/T139-200012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33-20013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02-2003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工程资料1.幕墙工程的竣工图或施工图、结构计算书、设计变更文件及其他设计文件
2.幕墙工程所用的各种材料、附件及紧固件、构件及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3.进口硅垌胶的商检证;国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硅硐结构胶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报告;4.后置预埋件的现场拉拔检测报告;5.幕墙的风压变形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检测报告及其他设计要求的性能检测报告;6.打胶、养护环境的温度、温度记录;双组份硅硐结构胶的混匀性试验记录及拉断试验记录;7.防雷装置测试记录;8.隐蔽工程验收文件;9.幕墙构件和组件的加工制作记录;幕墙安装施工记录;10.淋水试验记录;11.其他质量保证资料;12.安装施工中完成下列隐蔽项目的现场验收;12.1 预埋件或后置螺拴的连接件;12.2 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12.3 幕墙四周、幕墙内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的封堵;12.4 幕墙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及墙面转角节点;12.5 隐框玻璃板块的固定;12.6 幕墙防雷连接节点;12.7 幕墙防火、隔烟节点;13.观感检验和抽样检验批应按下列划分13.1 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玻璃幕墙工程每 500~1000m2 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500m2 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秕每 100m2 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少于 10m2;13.2 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13.3 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幕墙地结构、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的规模,宜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