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第 1 页 共 6 页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注册名称:。第二条学校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它有关规定成立的民办培训学校。学校由自然人:合伙投资举办。自负盈亏。第三条学校的办学宗旨为: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的社会待业青年和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的职业技能培训教育。第四条学校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学校的业务主管单位是:。第五条学校的开办地址:。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不符的;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为准。第二章:办学宗旨和范围第七条学校的举办者是: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学校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局)(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第八条学校开办资金万元;由合伙人:出资%、出资%、出资%、出资%。自负盈亏。第九条学校的业务范围:计算机的相关职业培训及经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关培训。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十条学校设理事会其成员为 4 人。理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理事由举办者(包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理事第届任期4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 2 页 共 6 页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一)修改章程;(二)业务活动计划;(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四)增加开办资金方案;(五)学校的分立、合并或终止;(六)聘任或者解聘学校校长(副校长、主任等)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学校副校长(副主任等)及财务负责人;(七)罢免、增补理事;(八)内部机构的设置;(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制定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召开 2 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二)1/3 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理事长 1 名副理事长 1 名。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第十四条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第十五条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