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委托代理协议 甲 方 (委 托 方 ): 山 东 高 速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收 费 中 心 乙 方 (受 托 方 ): 经 双 方 友 好 协 商 , 依 照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 和 相关 法 律 法 规 , 甲 乙 双 方 本 着 平 等 、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委 托 事项达成如下条款, 双 方 共 同 遵照 执行
第 一条 授权事项 甲 方 授权乙 方 代理推介甲 方 的产品, 甲 方 按合 同 约定向乙 方 支付推介服务费
第 二条 产品范围 山 东 省高 速 公 路鲁通 B 卡(记名卡); 第 三条 甲 方 的权利和 义务 (一)甲 方 应向乙 方 提供与委 托 事项有 关 的材料, 积极配合 乙 方 代理推介活动, 并根据需要为乙 方 提供便利条件
(二)甲 方 为乙 方 设定代理推介总额 万元/季度(大写: ), 如连续 2 个季度未完成, 甲 方 有 权终止协 议
(三)甲 方 应按月足额支付给乙 方 代理推介服务费
(四)甲 方 应保护乙 方 的利益, 不以低于乙 方 代理推介费 的价格支付给其他代理商
2 ( 五 ) 为 乙 方 提 供 充 分 的 有 关 产 品 培 训 和 指 导 , 确 保 乙方 的 有 关 人 员 能 充 分 熟 悉 产 品 , 并 为 客 户 应 用 提 供 必 要 的 支持 和 维 护 服 务
(六 )甲 方 有 权 对 乙 方 代 理 推 介 业 务 的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检查和 管理
( 七) 甲 方 有 权 制止和 纠正乙 方 越权 代 理 和 违反甲 方 有关 代 理 业 务 管理 规定的 行 为
第 四条 乙 方 的 权 利和 义务 ( 一) 乙 方 应 积极、负责地为 甲 方 提 供 本协议规定的 代理 推 介 服 务 , 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