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代言合同甲方(企业方):法定代表人:乙方(艺人):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上述各方就乙方艺人为甲方提供广告代言事宜,达成本合同。一、合同主旨甲方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同意按本合同提供拍摄及出席活动服务(以下称演出服务)二、乙方演出服务内容1、平面广告:(1)次数:次。工作时间:一个工作天,每天不得超过八小时、不足八小时按一天计算。工作时间定义:乙方之差旅时间及所需参与之前期筹备工作时间(包括化妆、梳头及交通时间)计算在内。但是:拍摄地点与酒店之间的往返交通时间在一个小时内的忽略不计;乙方从所在地前往拍摄地酒店的时间不计算在内。(2)拍摄地点:(3)其它要求:2、影视广告:(1)次数:次。工作时间:每次一个工作天,每个工作天不得超过十小时,不足十小时亦作一天计算。工作时间定义:乙方之差旅时间及所需参与之前期筹备工作时间(包括化妆、梳头及交通时间)计算在内。但是:拍摄地点与酒店之间的往返交通时间在一个小时内的忽略不计;乙方从所在地前往拍摄地酒店的时间不计算在内。(2)拍摄地点:(3)其它要求:3、公关活动:(1)次数:次。工作时间:每次一个工作天,每个工作天不得超过五小时,不足五小时亦作一天计算。公关活动时间、内容和形式另议,由甲方与乙方之间双方协调,但最后以乙方之同意日期、内容和形式为准。(2)公关活动期间,乙方及随从及丙方的往返机票、食宿均由甲方负责 (1 张头等机票、2 张经济机票及五星级酒店套房壹间以及同一酒店标间 2 间)。(3)甲方负责提供指定化妆、梳头及保安服务。(4)工作时间定义:工作时间定义:乙方之差旅时间及所需参与之前期筹备工作时间(包括化妆、梳头及交通时间)计算在内。但是:活动地点与酒店之间的往返交通时间在一个小时内的忽略不计;乙方从所在地前往活动地点酒店的时间不计算在内。4、如甲方在协议期如需要乙方提供超出约定的服务或续约,甲方需与丙方协调,甲、乙、丙三方并另签协议才能有效执行,然而乙、丙方有全权决定是否接受此等工作事宜之最终权。三、乙方演出服务补充说明1、时间安排:(1)平面拍摄日期:暂定于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期间;详细日期需经三方同意。(2)影视广告拍摄日期:暂定于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期间;详细日期需经三方同意。(3)公关活动日期:暂定于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期间;详细日期需经三方同意。(4)有关日期如遇特殊情况需作修订(延迟),日期以不超过六星期为限,以各方共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