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程DBJ14-015-2002第一章 总则第 1.0.1 条 为使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简称提升机)的设计、制作符合安全要求和在施工中得到正确使用,保证施工及人身安全,制订本规范。第 1.0.2 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整修、拆除等工程施工中,额定起重量在2000kg 以下,以地面卷扬机为动力、沿导轨做垂直运行的高、低架物料提升机。注:提升高度 30m 以下(含 30m)为低架;提升高度 31~150mm 为高架。第 1.0.3 条 提升机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等有关标准的规定。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 2.0.1 条 制造提升机应先提出设计方案,并有图纸、计算书和质量保证措施。第 2.0.2 条 提升机应有产品标牌,标明额定起重量,最大提升速度、最大架设高度、制造单位、产品编号及出厂日期。第 2.0.3 条 提升机吊篮与架体的涂色应有明显区别。第 2.0.4 条 提升机出厂前,应按规定进行检验,并附产品合格证。第 2.0.5 条 安装提升机架体的人员,应按高处作业人员要求,经过培训持证。第三章 结构设计与制造.......第一节 结构设计第 3.1.1 条 提升机钢结构(以下简称结构)的设计,应满足制造、运输、安装、使用等各种条件下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要求,其结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第 3.1.2 条 结构材料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当使用地区的计算温度高于-20℃时,承重结构的钢材宜采用 3 号钢;等于或低于-20℃时,应采取 3 号镇静钢或 16 锰、16 锰桥钢。注:计算温度按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关于冬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温度确定。第 3.1.3 条 主要承重构件除应满足强度要求(计算方法可参照本规范附录二)外,尚应满足下列要求:一、 立柱换算长细比不应大于 120,单肢长细比不应大于构件两方向长细比的较大值 λmax 的 0.7 倍;二、 一般受压杆件的长细比不应大于 150;三、 受拉杆件的长细比不宜大于 200;四、 受弯构件中主梁的挠度(yL)不应大于 l/700,其他受弯构件不应大于l/400(l 为受弯构件计算长度)。第 3.1.4 条 构件连接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第七章的规定。第 3.1.5 条 采用螺栓连接的构件,不得采用 M10 以下的螺栓,每一杆件的节点以及接头的一边,螺栓数不得少于 2 个。.......第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