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 施 工 合 同 条 件 (1 9 9 9 年第一版) 用于业主设计的房屋建筑或工程 通用条件 专用条件编制指南 争端裁决协议书格式 投标函、合同协议书格式 周可荣 刘雯 万彩芸 王健译 说明:因时间较紧,本译稿未经仔细校对, 仅供培训班使用。 请勿复印传播。请勿正式引用。 引言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现于1999 年出版下列四份新的合同标准格式的第一版: 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推荐用于由雇主设计的、或由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或工程(building or engineering works)。在这种合同形式下,承包商一般都按照雇主提供的设计施工。但工程中的某些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也可能由承包商设计。 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 推荐用于电力和/或机械设备的提供,以及房屋建筑或工程的设计和实施。在这种合同形式下,一般都是由承包商按照雇主的要求设计和提供设备和/或其它工程(可能包括由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的任何组合形式)。 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 适用于在交钥匙的基础上进行的工厂或其它类似设施的加工或能源设备的提供、或基础设施项目和其它类型的开发项目的实施,这种合同条件所适用的项目(i)对最终价格和施工时间的确定性要求较高,(ii)承包商完全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雇主基本不参与工作。在交钥匙项目中,一般情况下由承包商实施所有的设计、采购和建造工作:即在“交钥匙”时,提供一个配备完整、可以运行的设施。 合同的简短格式(Short Form of Contract) 推荐用于价值相对较低的建筑或工程。根据工程的类型和具体条件的不同,此格式也适用于价值较高的工程,特别是较简单 的、或重 复 性的、或工期 短的工程。在这种合同形式下,一般都是由承包商按照雇主或其代表—工程师提供的设计实施工程,但对于部 分 或完全由承包商设计的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的合同也同样 适用。 建议 在国际范 围 内 招 标时使 用上述 格式作为 合同基础。在某些国家 和地 区 ,特别是当 合同条件用于其国内 合同时,可能需 要对这些格式进行一些改 动 。FIDIC 是按照以英 语 为 官 方 语 言的情况编 写 的。 在编 写 本施工合同条件的过 程中我 们 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