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8598-2001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Standard for pollution control on the security landfill site for hazardous wastes 2001—12—28—发布 2002—07—01 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止危险废物填埋处置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在建造和运行过程中涉及的环境保护要求,包括填埋物入场条件、填埋场选址、设计、施工、运行、封场及监测等方面作了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 A 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 2001 年 11 月 26 日批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填埋的入场条件,填埋场的选址、设计、施工,运行、封场及监测的环境保护要求。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废物填埋场的建设、运行及监督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废物的处置。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含的条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即构成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GB5085.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 GB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GB5086.1~2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GB/T 15555.1~12 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测定方法 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4848 地下水水质标准 GB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2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最新版本。 3 定义 3.1 危险废物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3.2 填埋场 处置废物的一种陆地处置设施,它由若干个处置单元和构筑物组成,处置场有界限规定,主要包括废物预处理设施、废物填埋设施和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 3.3 相容性 某种危险废物同其他危险废物或填埋场中其他物质接触时不产生气体、热量、有害物质,不会燃烧或爆炸,不发生其他可能对填埋场产生不利影响的反应和变化。 3.4 天然基础层 填埋场防渗层的天然土层。 3.5 防渗层 人工构筑的防止渗滤液进入地下水的隔水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