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标准 GB 50484-2008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1. 总则 i. 为适应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的需要,保障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公众财产不受损失,保护环境不受危害,制定本规范。 ii.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炼制、石油化工、估纤、化肥等建设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管理。 iii.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iv.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i. 施工用火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中各类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及其他产生火花和明火作业统称为施工用火。 ii. 固定动火区 在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限定的范围内,不需要办理动火作业证即可进行动火作业的区域。 iii. 生命绳 高处作业中专门用来悬挂安全带的绳索。 iv. 临时用电 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提供的、工程施工完毕即行拆除的电力线路与电气设施。 v. 配电柜 布置在施工配电室(包括独立 配电房 和箱 式 变 电站 ) 内的配电装 置,包括进线柜和出 线柜。 vi. 总配电箱 布置在用电负 荷 中心 的落 地 式 配电装 置,其进线端 与配电室的出 线柜相连 ,出 线端 与分 配箱 或 大 功 率 用电设备 相 连 。 vii. 分 配电箱 分 布在各施工点 ,使 用电设备 就 近 获 得 电源 的配电装 置,其进线端 与总配电箱 相 连 ,出 线端 与开 关箱 或 用电设备 相 连 。 2.0.8 配电箱 总配电箱 和分 配电箱 的总称。 viii. 开 关箱 末 级 配电装 置,其进线端 与分 配电箱 相 连 ,出 线端 与用电设备 相 连 。 ix. 低 压 交 流 对 地 额 定电压 在 1K V 及以 下 的电压 。 2.0.11 高压 交 流 对 地 额 定电压 在 1K V 以 上 的电压 。 x. 安 全 特 低 电 压 用 安 全 隔 离 变 压 器 与 电 力 电 源 隔 离 开 的 电 路 中 ,导 体 之 间 或 任 一 导 体与 地 之 间 交 流 有 效 值 不 超 过 50V 的 电 压 。 xi. 安 全 隔 离 变 压 器 为 安 全 特 低 电 压 电 路 提 供 电 源 的 隔 离 变 压 器 。 xii. T N -S 系 统 工 作 零 线 、 保 护 零 线 分 开 设 置 的 接 零 保 护 系 统 。 xiii. 高 处 作 业 凡 在 坠 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