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前 言 本标准的5
3 是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CODEX STAN 1-1985(1991、1999修订)《预包装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同时参考了美国联邦法规§101 部分《食品标签》
本标准代替 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本标准与 GB7718—1994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 标准名称改为: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 将 GB7718—1994“第 4 章基本原则”和“第 8 章基本要求”合并为本标准的“第 4 章基本要求”,并作了修改和补充; —— 增加了“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 1
8mm”(见 4
8); —— 增加了“配料清单中可以使用的类别归属名称”(见 5
2); —— 增加了“净含量计量单位的标示要求”(见 5
3)和“净含量字符最小高度要求”(见 5
4); —— 增加了集团公司、分公司、生产基地或委托加工预包装食品的单位名称和地址的标示要求(见 5
5); —— 增加了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限的预包装食品类别(见 5
1); —— 增加了“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的计算方法”(见附录A)
GB 7718-2004 是食品标签系列国家标准之一,与之相应的国家标准还有: GB 10344-2004《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代替 GB 10344-1989); GB 13432-2004《预包装特 殊 膳 食用食品标签通则》(代替 GB13432-1992)
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 性附录
本标准由 全 国食品工业 标准化技 术 委员会提 出 并归口
本标准由 全 国食品工业 标准化技 术 委员会组 织 的起 草 工作组 负 责 起 草
本标准主要起 草 人 :郝 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