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目的为保证公司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规范公司对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在册人员
权责单位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废止等工作
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综合部负责实物管理,并建固定资产管理卡片;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
制定依据本制度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内部管理的需要而制定
定义及确认标准:本制度所称的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生产经营设备只要是单独使用,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无论价值大小均可计入固定资产
行政后勤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原则上价值超过元,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计入固定资产,但是同一类资产价值超过元的计入固定资产,低于元的仍应计入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目录制定由各公司财务部门协调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各公司固定资产统一目录
固定资产分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分七大类:房屋建筑物类:房屋包括:厂房、营业用房、办公用房、库房、住宿用房、食堂、其他房屋等;建筑物包括塔、池、槽、井、架、棚、场、路、桥、平台、加油站、以及独立于房屋之外的管道、烟囱、路面、围墙等;机械设备类:机械设备指各种生产设备等
运输设备类:运输设备是指企业经营中所需的各种汽车、摩托车、叉车、铲车以及其他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类:电子设备是指由集成电路、晶体管、电子管等电子元器件组成,应用电子技术包括软件发挥作用的设备,包括计算机、数控或者程控系统及各种电器设备等
其他类:包括工具、器具、办公家具以及不能归属于上述分类的固定资产
闲置固定资产:指本企业多余或不适用,或需要调配处理的固定资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闲置下来的设备,应从以上类别中转出,转入该类别
土地:土地是指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
因征地而发生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