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企业公司编码:安全监护制度(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安全监护制度一、总则1
1 在施工作业面(点)实施安全监护制度,使每个施工人员的作业活动处于受监护状态之中,是制止违章作业,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的有效措施
2 施工队(班)长在每天分工时,应对每个作业点指派一名安全监护人
对重要工序和特殊服务面(危险性大、地形复杂、施工条件差等)的作业点,必须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施工队(班)长若未指派安全监护人,作业点一旦发生事故,应首先追究施工队(班)长的责任
二、必须设立安全监护人的施工项目:本工程土建工程设立安全监护人的施工项目有:2
1 基坑开挖;2
2 预制基础安装;2
3 现浇基础;2
4 高空作业;2
5 脚手架搭拆;2
6 井架作业;2
7 各类施工机械作业;2
8 装卸运输等
三、安全监护人条件:3
1 坚持原则,敢管敢讲,工作责任心强3
2 具有一定的施工经验的专业知识
3 熟悉安全工作规程和施工工艺规定
四、安全监护人职责:4
1 安全监护人对本作业点负有安全监护责任
安全监护人应密切注意现场施工人员的活动状态,制止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 督促施工作业人员做好班前交底,宣读安全施工作业票,补充进行现场安全交底,督促被交底人在工作票签名栏上签名
3 督促和协助施工作业负责人检查安全用具和安全防护用具,使安全用具和安全防护用具齐全完好,并正确使用之
4 督促施工作业负责人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在扩建、改造工程监督施工人员在指定的区域工作,防止施工人员误入(登)带电间隔,防止误碰运行设备
5 督促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必须使现场布置、工器具、安全设施等符合施工工艺标准
6 安全监护人应坚守工作岗位,如果需要暂离开现场时,应临时委派安全监护人,并向全体人员宣布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