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勤奋路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房屋拆除施工方案编制:审核:批准: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四月''房屋拆除施工方案1.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温州市勤奋楼办公楼维修改建工程1.2 各方主体建设单位:温州市鹿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勘察单位: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温州市长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分包单位: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拆除单位:温州市晟皓建筑物拆除有限公司1.3 建筑规模:温州市勤奋路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温州市勤奋路 59 号,总建筑面积 13737.17 平方,合同工期 200 天。本工程共包括 7 幢单体(综合楼 7 层、1#楼 3 层局部地下室、2#楼 4 层、3#楼 4 层、主入口门卫房及大门、次入口附属用房、配电房、附属机械车库及室外工程等),综合楼原建筑共七层,装修改造前建筑面积约 8308㎡,改造后改为 4#楼(综合楼),建筑面积8223.76 ㎡。与 1#楼之间增加架空连廊,面积 32.27 ㎡;1#楼进行拆建(重建)装修,原建筑共三层,改造前建筑面积约 1808 ㎡,改造后建筑为三层,建筑面积 2335.62 ㎡(含地下室建筑面积 301.99 ㎡) ;2#楼进行改造装修,原建筑共四层,改造前建筑面积约 1183 ㎡,改造后建筑面积 1269.35 ㎡; 原变电房进行拆除,原建筑为一层,建筑面积 135 ㎡,改为室外三层立体机械停车库;3#楼进行改造装修,原建筑共四层,改造前建筑面积约 1447 ㎡,改造后建筑面积 1518.36㎡;北侧门卫室进行改扩建装修,原建筑为一层,改造前建筑面积约 121 ㎡,改扩建后改为 5#楼(附属楼),建筑面积约 168.27 ㎡,层数为一层;原发电机房进行拆建(重建),原建筑为一层,改造前建筑面积约 95 ㎡,改建后改为 6#楼(配电间),建筑面积约 114.91㎡,层数为一层;西侧主入口处门卫室及大门拆建(重建),改造前门卫室建筑面积约25 ㎡,改建后改为 7#楼(门楼),建筑面积 74.63 ㎡,层数为一层。根据本工程实际需要,原 1#楼、主入口门卫房、原两个配电房均需拆除,楼层三层框架结构,外形长方形,长56 米、宽 11 米、高 11 米,根据施工要求由中间拆除三间房屋,该楼幢的东面场地空阔有利于施工,南面距围墙 5 米空间可以施工,西面距离金鹏''宾馆 4 米空间可以施工,北面距综合楼 8 米,但需拆的楼层较低不影响施工。配电房及门卫房均为一层,拆除对周边基本无影响。经过现场踏勘,综合考虑施工安全、施工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