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概论》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目 1
某甲在某百货公司购买服装,在甲到收银台交款时,因地面太滑而摔伤,甲即找公司经理要求赔偿
该公司的保安人员认为甲在购货中有盗窃行为,就强将甲带入办公室
问:甲与百货公司间因何法律事实发生何法律关系
答:本案中,甲与百货公司间在三个法律事实发生三种法律关系: 一是因买卖服装发生的买卖关系; 二是甲因地面太滑而摔伤这一侵权行为而发生的侵权损害赔偿关系; 三是因甲被保安人员误为盗窃并被强行带入办公室这一侵权行为引起的侵权 损害赔偿关系
某甲长期下落不明,经其配偶乙向法院申请,法院判决宣告甲死亡
其后,乙就与丁结婚,并将一 6 岁的儿子送给丙收养,双方办理了收养手续
实际上甲并未死亡
经甲请求法院撤销了对其死亡的宣告
甲回家后发现儿子被人收养,乙也改嫁他人,幸丁已死亡
因此,甲就要求与已恢复婚姻关系,并以自己未同意将儿子送丙收养主张收养无效
问: 甲可否与乙自动恢复婚姻关系
甲的儿子与丙间的收养关系是否无效
答:甲乙间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
因为在甲宣告死亡后乙与丁结婚,已另存 在一个婚姻关系,甲乙若要同意结婚,则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丙与甲的儿子间 的收养关系有效
因为在甲被宣告死亡期间甲的儿子被丙依法收养,甲虽说被撤销死亡宣告,但甲的儿子与丙间的收养关系并未解除
大学生甲,在校园内用鸟枪打鸟,事先没有验枪,自认为枪膛内没有铁子弹头便随手扣动板机,结果把一个过路的同学打成重伤
问:甲是否应负刑事责任
如应负刑事责任,应负何种刑事责任
答:甲在校园内打鸟,应当预见到鸟枪的铁子弹头射出后,可能造成致人死亡的后果
但是他由于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
对于这一同学的重伤,甲应失过失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乙幼年丧父,由母亲抚养成人,乙婚后与妻子工共建 1 2 间房
1 9 6 0 年生子丙,1 9 7 0 年乙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