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句格言:当我们拥有梦想的时候,就要拿出勇气和行动来! 温馨提醒:一个人要实现自己的梦想,最重要的是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勇气和行动! - 1 - 郑州九中 学校 语文 学科导学案 执笔:赵自乾 审核: 审批: 学案编号: 006 号 授课教师 授课时间 学生姓名 班级 课 题 《荆轲刺秦王》 课型 课时 学习目标 1.利用工具书梳理积累文言知识,掌握重点实词“深、 解、救、教、敢、还、资、振、图、诏、被、兵、阵、私”的意义和用法,以及“乃、为、而、以、及、于、之、其、故、且、因”等虚词的用法。 2.了解几种特殊句式的形式和特点,提高文言文阅读和翻译能力。。 3.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正确评价荆轲刺秦王的行为。 重点难点 1、重点在于常见的文言词语及句式; 2、难点在于对荆轲性格的把握。 学法指导 1、借助工具书,自主阅读、自主口译 2、小组交流,互相解答,教师点拨; 知识链接 (一)、《刺客列传》主旨 这是一篇类传,依次记载了春秋战国时代曹沫、专诸、豫让、聂政和荆轲等五位著名刺客的事迹。 关于此传的传旨,在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中,只谈到“曹子匕首,鲁获其田,齐明其信;豫让不为二心”,专诸、聂政、荆轲之事不及一语。显然,这不是此传的全部传旨。细味全传,尽管这五人的具体事迹并不相同,其行刺或行劫的具体缘由也因人而异,但是有一点则是共同的,这就是他们都有一种扶弱拯危、不畏强暴、为达到行刺或行劫的目的而臵生死于度外的刚烈精神。而这种精神的实质则是“士为知己者死”。所以太史公在本传的赞语中说:“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这也就是太史公对本传传旨的一种集中概括了。太史公是站在他所在的那个时代的立脚点,带着他特有的身世之感和爱憎,来热烈赞歌他所一再称赏的那种“士为知己者死”的刚烈精神的。 (二)背景简介: 荆轲的故事发生在战国末期的公元前 227年,即秦统一中国之前的六年。当时,秦于公元前 230年灭韩,又于公元前 228年破赵,秦统一六国的大势已定。地处赵国东北方的燕国是一个弱小的国家。当初,燕王为了结好于秦国,曾将太子丹交给秦国作人质。而“秦遇之不善”,太子丹于公元前 232年逃回燕国。为抵抗强秦的大举进攻,同时也为报“见陵”之仇,太子丹想派刺客去劫持秦王,“使悉反诸侯之地”;或者刺杀秦王赢政,使秦“内有大乱”,“君臣相疑”,然后联合诸侯共同破秦。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