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附 件 1 一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一 、从业人员素质 100 从业人员获取有关从业资格证件 情况 1.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 50 技术负责人(20 分):具有机动车维修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机动车维修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并从事 5 年以上维修经历(10 分);熟悉机动车维修业务和掌握机动车维修相关政策(5 分),机动车维修技术规范(5 分)(现场提问。包括二级维护作业规范,主修车型的维修技术规范等)。 质量检验员(30 分):考核取得有效质检证;一 类不少于 3 名,每少 1 名扣 10 分;二类不少于 2 名,每少 1 名扣 15 分。 2.其他维修技术人员 50 汽车机修、钣金、油漆、电器岗位必须至少有1 名持中级(以上)技工等级证书或从业资格证书的上岗人员,如果没有,缺一 个岗位扣10 分。 按实际技工总人数 100%起,持证数每降低5%扣 3 分。 — 2 — 二 、安全生产 150 1.安全生产制度 60 无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得分。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人员伤亡、自然灾害、维修纠纷等事项的应急处理方案)、安全生产制度的,不得分。(注:缺少任何一项均不得分,查看有无上述文字资料。) 无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的,扣 20 分/项。(主要查看有无会议记录,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记录。) 无设备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爆、用电等安全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的,扣 10 分/项。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电工、钣金工、机修工、焊工、油漆工、砂轮机、举升机安全操作规程)缺少的,扣 5 分/项。 1.安全生产制度 被访员工不了解相应安全生产制度的,扣10 分/人;提问至少 3 个不同工位的工作人员,无员工可访问的扣 20 分。 未公开悬挂安全生产制度、安全责任制度、材料库安全规定、设备管理制度、汽车修 — 3 — 理 工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电工 (空调)安 全 操 作 规程 、钣金工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气焊安 全 操 作 规 程 、砂轮机安 全 操 作 规 程 、钻床安 全 操 作 规 程 、机具设备管理 制度、举升机安 全 操 作 规 程 的,缺少一项扣 5 分,缺少 4 项(含)以上扣 30 分。 没有对应的安 全 操 作 规 程 的,扣 10 分/处。 2.安 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