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管理制度水厂管理制度(通用 5 篇)水厂管理制度 1为了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出现质量问题,避免产品投放市场后,因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现对车间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纯净水厂处罚(一)生产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如水中长绿苔、有异物等)根据质量投诉,每出现一次对下列各岗位人员进行处罚:1、车间主管和分管领导每人每次罚款 50 元,记小过一次
2、班长、分拣桶作特殊处理者、灌装操作人员每次罚 20 元,记小过一次
3、接收桶、人工刷桶、封口、贴标、运输人员每人罚 10 元,记小过一次
(二)洗桶不干净、贴标不合格、旧标不更换、封口不合格、生产日期贴标不牢、工作环境脏乱
每人每次罚 50 元,记小过一次
(三)穿工作服出生产车间、上班时间做与生产无关的事、工作不细心、不认真、不按规定操作每道工序者,口罩、工作帽、工作服不按规定穿戴,个人卫生不合格者,每次罚 10 元,记下过一次
(四)保管员发错和记错数量者,每次罚 50 元,记小过一次
(五)不服从公司管理规定者,每人每次罚 10100,严重者或教育不改者和蓄意闹事者将给予除名,造成严重后果,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
(六)给企业造成损失者,根据情节记小过,大过直接开除
(七)处罚金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
二、纯净水厂奖励当月未出现质量问题,对下列人员给予奖励:(一)分拣桶作特殊处理者,罐装操作人员各奖励 50 元
二)接收桶、刷桶、封口、运输人员每人每月奖励 50 元
(三)记帐无差错每月奖励 50 元,记小功一次
(四)生产质量高,产量高,环境卫生好,员工团结,服从领导,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和临时工作,记小功一次
(五)未出现质量问题,在当月发放工资时兑现
收桶、洗桶管理制度一、按规定接受空桶,从源头控制不合格桶进入灌装
二、根据空桶卫生情况,分类清洗,不得随意减少工艺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