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计算公式及法律依据 工伤赔偿标准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计算公式及法律依据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概念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工伤医疗费用和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劳动关系的接触使得伤残职工丧失了一个重要的经济来源,这主要是由工伤事故导致的,因而自然应该给予一定程度的赔偿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工伤保险条例》第34 条第2 款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金额的计算没有全国通行的标准,须参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规定执行
在各地区暂无规定的情形下,可参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中对一次性赔偿所作出的规定
(三)相关法律和司 法解释 关于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规定 1
《工伤保险条例》 第34 条 第1 款第2 项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35 条 第2 项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3 条 一次性赔偿包 括 受 到 事故伤害 或患 职业病 的职工或童 工在治疗期间 的费用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