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责令改正,并处以(10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 2、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和义务不包括(不得对施工单位的建设活动进行干预) 3、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21 条规定:“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 )进行建设工程设计。” 5、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 3 个月以上 1 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 5)年内不予注册。 6、《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规定,注册建造师的下列行为不属于违法行为(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 )。 7、下列不属于建筑执业资格的有( 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师) 8、《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不得对有关单位提出不符合(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推荐性标准)规定的要求。 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A管线 B.设施 C.周边建筑物、构筑物 )的安全。 10、我国建筑业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的共同点有( 只有注册以后才能执业、均需接受继续教育、不得同时注册于两家不同的单位、均有各自的职业范围 )。 11、注册建造师享有的权利有( 使用注册建造师名称、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接受继续教育) 。 12、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专项施工方案 )的,责令限期改正。 1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1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1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16、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1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