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2021 版)自评报告是师范类专业认证的重要依据之一
专业应根据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准确说明专业的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客观陈述为达成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而设计并实施的教育教学体系,为支撑人才培养而配备的师资队伍、支持条件,以及为保障人才培养质量而建立的持续改进机制
本指导书围绕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提出了自评报告撰写的基本要求,仅用于专业撰写自评报告参考,而不是作为自评报告撰写的范本
指导书中所列内容,是专家在进行认证判断时所需的基本信息,自评报告应包含但不限于这些内容
自评报告应严格依据标准,参照本指导书建议的格式撰写
文字描述应简练准确,图表应清晰详实,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便于认证专家对照认证标准进行审阅
自评报告不应包含与认证标准无关的内容,不应将少数学生的“标志性成果”作为达标举证材料
报告结构依照认证标准顺序,分成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与教学、合作与实践、师资队伍、支持条件、质量保障、学生发展等八个部分,每一部分包括达成情况、主要问题、改进措施三个方面内容
报告内容按照指导书要求,紧扣认证标准,逐条用数据和事实举证达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采取的改进措施,总篇幅不超过 5 万字
其中,对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的描述不少于 1/3
报告要求明确清晰给出专业“自画像”,强调以问题为导向,专业主动开展自评自查,发现问题和不足,并采取积极行动整改
对于回避、掩盖问题与不足的专业,将被要求重新修改自评报告或中止进校考查
报告所列举证数据和事实要求客观真实,以学校填报的专业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为基础,与《专业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相印证,为认证专家进校开展现场考查提供有效支撑
支撑材料是对自评报告中描述内容的佐证,其本身并不是自评报告的一部分
相应的原始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教学文档、教学管理文件、课程评价、问卷调查等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