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实验小学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为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精神,提高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规范决策的水平,为创建和谐校园提供制度保证,结合学校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1
上级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既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2
关于学校党组织建设、学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教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3
关于学校章程、学校发展战略与规划,以及规则的制定和调整;4
学校年度总体工作计划与学期工作计划制定;5
学校年度决算、预算的制定和调整;6
涉及学校全校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7
师资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8
学校课程设置和调整;9
学校办学规模和年度招生计划;10
学校党政、教学、科研机构的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11
全校性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除;12
学校荣誉称号的授予和全校性的奖惩事项;13
教职工福利费使用、结构工资改革、职称申报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14
年度党政班子实事项目确定;15
基础设施等办学资源的配置和重大调整;16
重要交流事项;17
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18.学校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重要人事任免1
学校副校级干部的提名;2
中层干部选拔、任免;3
教研组长的任免;4.班主任任免;5、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的任免
(三)重要项目安排1
未列入预算的基本建设项目、不动产购置、校园整修及房屋修缮项目、大宗物资及设备采购等;2
外省市交流的安排
(四)大额资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