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税费改革经验一、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确保基层政权有效运转为适应全部免征农业税改革的新形势,我省确定乡镇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是,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减轻财政负担,提高为“三农”服务水平,提高行政效率,提高基层政权的行政能力
一明确政府职能定位
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将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能概括为“四句话”
即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营造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职能转变后,乡镇干部工作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由过去单纯管理农民向服务农民转变,基本上解决了乡镇政府职能“缺位、错位、越位”问题,农民的心气顺了,党群、干群关系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二撤并乡镇,精简机构和岗位
对规模较小的乡镇以及市区所属、县政府所在地乡镇进行了适当撤并,乡镇总数减少了个含第一步农村税费改革撤并数,下同,撤并幅度为%
乡镇党政机构设置实行两个综合性办事机构和综合性岗位相结合的模式,一人多职,交叉任职
具体设置模式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多数乡镇由过去的“三办五中心”改为“两办三中心”,即设置党委、行政两个综合性办公室以及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三个事业性服务中心;部分乡镇设置了“综合岗位加三个中心”;少数乡镇在整合行政事业资源的基础上,设置了平安办、经济办、服务办“三个综合办公室”
改革后,乡镇党政机构精简了%,乡镇事业单位精简了%
同时,全省共撤并个行政村,占原行政村总数的%
三精简压缩人员编制
全省乡镇行政编制精简%,精简后大的乡镇行政编制控制在名左右,小的乡镇控制在名左右;乡镇机关工勤人员编制按精简后行政编制的%重新核定,只定岗位,人员实行聘任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和工勤编制共精简%
财政部门按实际核定的行政、事业编制数和标准核拨经费
乡镇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省里实行总量控制,年内不得突破
乡镇党政领导职数按职配备,实行兼职和党政交叉任职,人大第1页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