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XXXX 律师事务所 关于 项目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年 月 日 第 1 页 共 1 1 页 关于 项目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沪道律尽调(2019)第 号 致: 上海XXXX 律师事务所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司法局批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上海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就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的资格。 本所接受 (以下简称“贵行/贵司”)之委托,就 项目(以下简称“题述项目”),为贵行/贵司出具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 本所在详细审阅贵行提供的题述项目卷宗材料(扫描件)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之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以及勤勉尽责的精神,就题述项目的法律尽职调查事宜,出具本报告。 上海XXXX 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上海 X X X X 律师事务所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第 2 页 共 11 页 第一部分 前言 一、尽职调查的范围和方法 (一)尽职调查的范围 本次尽职调查是基于【 项目】的尽调目的和相关授权范围,在审查了贵行提交的相应《法律尽职调查清单》所确定的文件的基础上进行的。 (二)尽职调查的方法 在本次尽职调查过程中,我们的工作方法包括如下方面: 1、书面审查贵行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 2、通过网络开展信息化尽调; 3、对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4、走访债务人、抵押物现场实地查看; 5、通过人民法院调取相关法律文书; 6、通过工商、税务、房产管理、土地管理等部门调取相关材料; 7、开展市场调研,对债务人从事行业的周边市场进行市场分析。 8、其他方法。 二、出具本报告的重要声明 1、本所根据本报告出具之日已经存在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之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就与题述项目相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尽职调查分析意见。 2、本报告出具的前提是假定贵行提供的书面材料、电子材料及其他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全部签字,印 章 和戳 记 均真实、有效,所有文件的传 真件及/ 或 复 印 件均完整、真实,并 且 同 原 件完全一致 ,所提供资料无 虚 假内 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