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一 【泊景湾】业主临时公约 第一条 总则 为维护本物业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并营造安全、文明、方便、舒适的生活与工作环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订本业主临时公约(下称《临时公约》)。 第二条 本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泊景湾 ; 物业类型: ; 总建筑面积 (m2); 物业座落位置: ; 第三条 本物业业主在前期物业管理中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法定权利; 2、参与筹备、召开本物业第一次业主大会会议; 3、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4、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咨询,并得到答复;有权对本物业的管理服务工作发表意见,提出批评和建议; 5、对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6、监督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 的归 集 、管理和 一2一 使用;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条 本物业业主在前期物业管理中应当履行的义务 1、本物业业主须自觉遵守本临时公约,遵守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业主在与他人建立合法使用、维护、改造所拥有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物业管理的有关制度和本临时公约,并承担连带责任;在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告知受让人有关本物业管理的制度,在制定正式的业主公约之前,还应将本临时公约作为转让合同的附件; 2、维护本物业公共场所(地)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共用设施设备的良好;遵守成都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绿化、环境保护等相关管理规定; 3、依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用;根据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4、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时,遵守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 构 安 全 管理规定》的规定,在工 程 开 工 前,应当事 先 向 物业管理企业提 出 申 请 ,与物业管理企业签 订 《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并交纳相关管理费用;遵守装饰装修各 项管理规定,主动配合物业管理企业依据有关规定对装饰装修活动的监 督 检 查 ;不 得 因 房屋装修影 响 毗邻 房屋的使用安 全 ; 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