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编号: 业务需求管理办法 (试行稿) 2010-03 修订文档历史记录 日 期 版 本 说 明 作 者 II 1
目的及定义 第一条 为规范信息系统业务需求的提出、变更及维护管理,保障信息系统开发、测试、上线及运行管理等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业务信息化项目的需求分析阶段; 第三条 定义: 1、 业务需求:需要在公司信息系统平台中实现的、包括整个项目范围内的业务功能说明或描述
2、 业务需求部门:为公司信息系统提出所要实现功能(即业务需求)的部门,包括各业务部门、技术部门、综合行政部门等部门
3、 业务需求承接部门:承接业务需求的部门,目前为数据信息部
4、 业务需求的重要程度:业务需求部门所需业务功能对整体业务系统影响程度,可分为非常重要、重要和一般三个级别,非常重要为最高级别
a) 非常重要:业务系统所需的该项功能对整体业务系统影响非常大,如该需求为关键流程的关键环节说明等; b) 重要:业务系统所需的该项功能对整体业务系统影响大; c) 一般:业务系统所需的该项功能对整体业务系统影III 响一般,如页面显示文字、字体、颜色等
5、 业务需求的紧急程度:业务需求部门所需业务功能的急迫程度,可分为非常紧急、紧急和一般三个级别,非常紧急为最高级别
a) 非常紧急:业务系统所需的该项功能非常急迫,如不尽快实现,关键业务流程不能被正确执行、且无可替代措施; b) 紧急:业务系统所需的该项功能比较急迫,如不尽快实现,业务流程不能被正确执行,但存在可替代措施或方法; c) 一般:业务系统所需的该项功能急迫性一般,不会对业务流程存在较大影响
6、 业务需求的粗细粒度:业务需求部门所需业务功能的粗细程度,一般情况下粒度越细越好
7、 业务需求的版本管理:数据信息部对业务需求以时间为基线实行版本管理
在业务需求文档中,会明确业务需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