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中交二航局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企业工程质量(以下简称质量)主体责任,规范质量监督管理,提高质量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产品质量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国交建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事业部、项目公司、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工作质量不适用本办法规定。 第三条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遵守相关质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合同文件及设计要求,牢固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质量责任终身制”的理念,建立健全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落实全员质量责任,创新质量发展机制,优化质量发展环境,为社会和用户提供合格的工程(产品)和优质的服务,依法自觉接受国家、行业及所在地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各子(分)公司应当将质量工作纳入企业发展战略、管理体系、日常经营活动和各道生产环节中去,并组织编制和实施质量中长期专项规划、年度质量计划。 第五条 公司实行质量目标责任制和质量考核评价制度,质量监督管理和工程(产品)质量水平是公司对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工作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章 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第六条 公司对质量实行“公司监督、子(分)公司管理、项目- 2 - 部控制”三级监督管理体系。事业部参考子(分)公司、项目公司参考项目部纳入公司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第七条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当按照中国交建“谁经营、谁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制定质量责任制,落实全员质量责任。 第八条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必须成立质量监督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质量监督管理职责、制定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等,以建立、健全完善的各级质量监督管理体系。项目部应将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等(以下简称协作单位)纳入项目部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第九条 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均应设立以质量第一责任人为主任、分管质量领导为副主任、各管理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建立工作制度,负责统一领导本单位质量工作,研究决策质量工作中重大问题。 第十条 公司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执行国家质量法律、法规及中国交建质量监督管理要求,制定公司质量管理目标和控制指标; (二)审定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