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驻海外中国员工年休假及配偶出国探亲管理办法(试行)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 制 度 (人事管理制度系统) ZD/ZX ZD/ZX 04.088 1-2004 2004-06-02 发布 2004-06-01 实施 起草部门:人事中心 HR 部 主要起草人:云霞 企业制度 ZD/ZX 04.088 1-2004 第 1 页 共 5 页 常驻海外中国员工年休假及配偶出国探亲管理办法 (试行) 1.目的 为规范常驻海外中国员工的年休假及配偶出国探亲管理,体现公司对常驻海外中国员工的人文关怀,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事业部、中心办、中兴通讯学院(以下简称各系统)长驻海外的中国员工。 3 .定义 3.1.常驻海外:工作常驻地在中国大陆之外的国家或地区,并且在常驻地连续工作3个月及以上。 3.2.连续常驻海外时间计算规则: 3.2.1.短期因公回国,如陪同客户、参加公司、部门会议、培训回国等,且期间未享受年休假待遇,扣除回国时间后,连续计算常驻海外时间。 3.2.2.享受了年休假(不论休假几天)或配偶出国探亲待遇,从年休假销假,再次外派海外工作之日起,或配偶出国探亲之日起,重新起算连续常驻海外时间。 3.2.3.员工发生内部调动,但未回国,仍常驻海外,不影响常驻海外时间的连续计算。 3.2.4.公司每年1 月对上年没休的年休假进行补偿后,连续常驻海外时间重新起算。如果员工希望次年仍连续累计常驻海外时间,可以在当年12 月 31 日前向 事业部薪 资 管理员申 请 和 备 案 ,则次年1 月暂 不发放 当年的休假补偿,次年常驻海外时间接 续上一 年连续计算,待再下一 年1 月一 并计算两 年的休假补偿。 4 .年休假 4.1.年休假条 件 年休假条 件 年休假天数 (连续日历 天数 ) 连续常驻海外工作满 6 个月未满 9 个月 14 天/次 每自 然 年不超过 30 天 连续常驻海外工作满 9 个月未满 1 年 21 天/次 连续常驻海外工作1 年及以上 30 天/次 注 :本自 然 年内已 享受配偶出国探亲待遇的员工,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4.2.年休假待遇 企业制度 ZD/ZX 04.088 1-2004 第 2 页 共 5 页 4.2.1.符合年休假条件者,公司为其承担一次回国年休假所需国际往返机票(经济舱)及出入境费用。 4.2.2.因公司原因造成的机票改签、作废等费用由公司承担,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机票改签、作废等费用由个人承担。 4.2.3.员工按本办法享受年休假期间,公司支付其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