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中的不正之风及对策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大好事
对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深远的意义
但笔者发现,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正之风,这不仅损害了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必将危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不正之风的主体及表现不正之风的主体主要有三类
一是有病的人,即参合的农民,他们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来报销额外的医疗费用
二是看病的人,即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他们为了增加医疗收入,也会采用各种办法,窃取额外利益
三是管事的人,即农医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每年管理几百万甚至几千万的农医合作资金,有歪心的人就绞尽脑汁打这笔资金的坏主意
1、参合农民的不正当手段表现为
一是他病作己病
不是自己生病,而是亲友生病,但亲友没有参加合作医疗,就冒名顶替参合农民开处方、报药费
二是无病当有病
没有生病,却到熟悉的乡村卫生院、卫生所开发票报医药费
三是小病当大病
仅需十几元、几十元医药费,却开出几百元、上千元医药费拿去报销,小病的医疗,报大病的费用
四是范围外改范围内
实际使用报销药品目录范围外的药品,却开报销范围内的,偷梁换柱报销药费
五是非定点改定点
根据规定,有些病只能在相应的医疗机构就诊,进行定点医疗,但有的农民却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费用,改为定点的,报销医药费
2、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正之风表现为
一是无中生有
没有病人,却开假处方、制造假病历、虚开医疗发票等,骗取或变相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
二是小病做大
医疗机构利用新型合作医疗政策创收,把小病当作大病来医,获取经济利益
三是重治轻(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防
医疗机构的注意力被引向以医疗为中心,以医疗进行创收,而忽视疾病的预防和人体保健
四是愿者上钩
由于采用定点医疗的办法,意味着农民患者失去了选择就医的权利,不得不第1页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