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章《选调生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选调生的培养管理工作,促进选调生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一、选调生的教育培养1、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各乡镇党委要把选调生培训工作纳入干部培训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抓好培训任务落实。县委组织部定期举办选调生培训班,系统培训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提高选调生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同时,结合选调生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安排岗位培训和专门业务培训,积极选派选调生参加市以上培训学习,鼓励和引导选调生在职学习。2、强化实践锻炼,提高工作能力。(1)传帮带。建立县委组织部部机关干部联系选调生制度,全面了解掌握选调生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状况,帮助其解决各种困难。各乡镇也要挑选1名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个人品质优的班子成员对选调生进行传帮带。(2)挂职锻炼。积极探索定期选派选调生到信访局挂职锻炼工作机制,定期选派有培养前途的后备干部到信访局挂职锻炼,每期1个月,使他们在实践锻炼中,进一步提高解决实际问题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3)多岗位锻炼。各乡镇党委要结合岗位需求和选调生自身发展特点,注重选调生多岗位锻炼,安排他们从事党务、管理、经济、信访等不同的工作。同时,有意识地安排选调生到工作一1线,从事一些复杂的突击性工作,交办一些急、难、险、重的任务,使选调生在实践中磨练意志品质,在应对急难险重中经受考验,在克服困难,解决问题中锻炼成长。鼓励选调生到村任职,参与服务新农村建设,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选调生的管理选调生在市委组织部负责宏观管理的基础上,由县委组织部和其所在乡镇党委共同负责管理。1、县委组织部负责选调生的直接管理。制定全县选调生分配方案、教育培训计划、实践锻炼意见、选拔使用等规章制度;抓好各项计划的组织实施,定期对选调生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经常了解掌握选调生的思想、工作、学习及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协调解决选调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会同乡镇党委对选调生进行年度考核,审定考核等次,提出奖惩意见;年终向市委组织部汇报选调生培养锻炼情况。2、乡镇党委负责选调生的日常管理。各乡镇党委要抓好选调生相关规定和政策的落实,积极为选调生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经常找选调生谈心,了解思想动态,全面掌握选调生思想工作情况;切实做好选调生的接收安置、教育培训、实践锻炼等工作,帮助解决选调生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为选调生成长做好服务;定期向县委组织部汇报选调生培养锻炼情况,并根据选调生的德才表现,提出精品文章使用建议。3、完善制度建设,规范选调生管理。(1)建立选调生工作汇报制度。选调生每季度向所在乡镇党委、每半年向县委组织部做一次思想工作汇报。(2)建立选调生谈话提醒制度。对因生活、家庭或婚姻等问题思想情绪有波动的选调生,乡镇党委书记要及时谈话,帮助其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对事业心不强,工作成绩一般,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的选调生,由县委组织部领导进行谈话提醒,指出不足,促其进步。(3)完善选调生年度考核制度。县委组织部采取民主测评、个别座谈、实地调查等形式,每年对选调生的思想情况、工作情况和作风建设情况等内容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存入选调生档案,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4)建立选调生借调审批制度。选调生在基层培养锻炼期间,县以上党政机关不得随意借调。确因工作需要临时借调选调生,只能从在乡镇工作满两年的选调生中择优挑选,借调时间一般不能超过6个月。借调期满,无其它特殊原因,仍逾期不回原单位工作的,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工资予以停发。县直党政机关借调选调生需经县委组织部审批,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市直以上党政机关借调选调生需经市委组织部统一审批。三、选调生的选拔使用1、实行“优胜劣汰”。对选调生定期进行考核,对各方面表现比较突出、有发展潜力的选调生,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列入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乡镇党政领导班子配备时,同等条件优先提拔使用选调生。对暂不具备任职条件或不适宜从事党政机关工作的选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