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来水改造意见为进一步改善农村群众饮水条件,保障农民饮水安全,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就20XX年农村自来水工程改造与管护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目标任务20XX年,完成23个村(居)自来水改造工程。其中。镇9个,分别为。20XX年年底前,全区自来水普及率、水质安全率、工程完好率等指标均达到100%,并逐步建立农村自来水长效运行管护机制。二、实施步骤20XX年,农村自来水改造工程分三个阶段:(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1日—20XX年5月31日)1、3月1日—4月30日,各镇及20XX街道办事处委托有水利工程设计资质的部门做好前期勘测论证、方案设计等工作,科学确定最优施工方案。2、5月1日—5月31日,各镇及20XX街道办事处根据设计方案要求组织招投标,公开选择工程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并签订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二)实施阶段(20XX年6月1日—10月31日)1、6月1日—7月31日,完成水源工程建设以及井房、蓄水池等土建工程建设。2、7月1日—9月30日,完成主、支管网铺设和入户安装,管路沟回填前要对管网进行打压试验,合格后方可回填。3、10月1日—10月31日,完成设备配套和配电工程。工程调试运行合格后,移交相关镇、街道办事处自来水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落实工程管护责任制。(三)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日—12月底)工程竣工后,镇、镇及街道办事处准备有关验收资料(验收报告、资金拨付资料、工程设计报告、施工报告、监理报告、工程决算报告等),由财政局、农经局、审计局组织人员进行工程验收。依据《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由财政局、审计局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并以此拨付第1页共3页相应资金。三、资金筹措23个村自来水改造工程概算总投资360余万元。区级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自来水建设改造质量高、运转规范的村,按实际费用的75%予以奖励。两镇、20XX办事处及村自筹25%。镇、镇、办事处要设立农村自来水改造工程专门帐户,专款储存,专款专用,镇、街道办事处及村级配套资金要及时足额到位。区级配套资金分三次拨付,当完成工程进度的50%时,经农经局、审计局及财政局共同核准后拨付工程款的一半(财政负担部分);工程验收合格、工程结算审核定案后再拨付工程款的40%(财政负担部分)。工程运行一年,无质量问题发生的,拨付剩余资金。工程勘查设计及监理费用按相关规定依法签订合同,费用由财政审核后单独列支。四、责任分工(一)镇、镇及办事处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负责组织工程设计,并按资质要求组织施工和监理单位招投标。原则上,以镇和街道办事处为单位统一组织设计、招标和施工。负责农村自来水工程施工和监理单位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含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工程设计方案需经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自来水工程改造领导小组审核后实施。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审核后的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如有变更,须经区农村自来水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进行。同时,要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全面掌握村情民意,确保工程顺利实施。(二)农经局负责做好技术指导,严把施工设计和质量监督关,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工程竣工后,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三)财政局要做好改造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及监督检查工作。(四)审计局要搞好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全程跟踪监督资第2页共3页金使用情况。(五)监察局要对建设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察。五、健全制度(一)建立自来水维护管理长效机制。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各村负责进行管理维护。各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农村自来水服务中心,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对各村的自来水管理工作给予统一管理指导。同时要加强对水源地的保护和监测工作,防止水污染,保证水源水质和水量。工程改造及管理维护情况一并纳入全区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各村也要组建供水服务小组,设立专职管水员。供水服务小组由村委主任、管水员及村民代表组成,负责全村自来水水费征收及日常运行维修养护工作。(二)落实水费征收制度。按照《市公共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