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度全县初中小学非毕业年级学业水平测试组考及评卷工作安排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对全县初中小学进行学业水平测试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初中小学非毕业年级学业水平测试组考、评卷工作安排如下:一、组考工作安排(一)测试科目及时间1
测试科目初中(13科):八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思想品德、历史6科七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共7科小学(13科):一至二年级:语文、数学各2科三至五年级:语文、数学、英语各3科2
测试时间测试定于2017年7月6日—7日进行
具体考试日程见下表:考试日程安排表时间科日期目上午下午科目时间科目时间科目时间7月6日初中七八年级ﻫ数学7:40-9:40七八年级英语10:10-12:10七八年级语文14:00-16:00小学一二年级ﻫ数学9:00-10:30一二年级语文11:00-12:307月7日初中七八年级思品、历史7:40-9:40七年级ﻫ地理、生物八年级物理七年级地理、生物10:10-12:10八年级物理10:10-11:5小学三四五年级数学9:00-10:30三四五年级英语11:00-12:00三四五年级ﻫ语文14:00-15:30(二)考点及考场设置1
考点设置测试由各中学、学区(含九年制学校、东关小学、城南小学)负责统一组织进行,中学考点设在本校,学区考点设在各中小、完小
考场设置(1)每个考场按30人,5×6(即横五纵六)蛇形编排,单人单桌单行,课桌口朝前,前后左右保持足够距离
末尾考场不足10人的可编在前面考场
(2)考生座位号粘贴在桌子的右上角,按照从小到大的顺序蛇形编排,试场前门第一个座位号为01号
(3)每个试场前门张贴考场号及考生花名册(包括考号、姓名、考场、座位号)
各校要将参加考试人员在校园内予以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4)考场内不准堆放课本、书籍等物品
(三)试卷领取及保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