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软件开发中心信息化项目投产实施细则(试行) 编辑人:高春正 发表时间:2009-12-2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软件开发中心信息化项目投产工作的流程,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提高项目投产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依据《中国农业银行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中国农业银行信息化项目总行投产管理流程(试行)》、《软件开发中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中相关概念的定义遵照《中国农业银行信息化项目总行投产管理流程(试行)》、《软件开发中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之约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用于规范新项目、升级项目或重大变更项目的投产流程。 第五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信息化项目在总行的生产运行单位的投产过程。信息化项目在总行其他单位及分行的投产可参考本流程。 第二章部门与职责 第六条 依据《中国农业银行信息化项目总行投产管理流程(试行)》,在全行信息化项目投产过程中,软件开发中心可能承担项目申请单位、项目实施单位和生产运行单位三类机构职责。 第七条 软件开发中心内部信息化项目投产管理工作相关部门主要包括:投产组织部门、项目研发部门、基础架构部门、质量管理部门、测试部门、生产运行部门等。 第八条 投产组织部门负责信息化项目的投产组织和协调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汇总软件开发中心的年度项目投产计划和投产计划变更,并上报项目管理单位; (二)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投产工作方案建议书、投产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交建议方案; (三)负责向项目管理单位提出项目投产申请,并跟踪审批进度; (四)负责跟踪项目投产工作进度; (五)作为软件开发中心信息化项目投产的窗口,负责投产后问题的受理和分发,以及一线或者二线技术支持。 第九条 根据信息化项目的特点,软件开发中心投产组织部门一般指技术保障部、系统支持部、网络技术部、运行环境部。投产组织部门在信息化项目投产管理中,具体分工如下: (一)技术保障部主要负责应用类和开放平台基础架构类项目的投产组织和协调; (二)系统支持部主要负责主机系统基础架构项目的投产组织和协调; (三)网络技术部主要负责网络基础架构项目的投产组织和协调; (四)运行环境部主要负责机房环境、电力等基础架构类项目的投产组织和协调。 第十条 项目研发部门指根据项目《项目任务书》或受软件开发中心项目管理委员会的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