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立法指导思想的发展演变 1
夏商两代的立法,属于早期习惯法的确认与改造阶段,以源于夏商两个部族的传统习俗与伦理规范所构成的早期习惯法为主要法律渊源,其中包含礼与刑两方面的法律内容
同时夏商两代又属于中国早期的神权法时代,司法制度具有鲜明的天讨、天罚、神判的特色
“有夏服天命”、“致孝于鬼神”
夏代政权从一建立时起,便宣称自己是“受命于天”的;对于那些违背“天命”者,自然要“恭行天之罚”
商代的建立也以“受命于天”而自居
“有殷受天命”、“天命玄鸟,降而生商”、“有方将,帝立子生商”
夏代宣扬“受命于天”、“奉天伐罪”,所崇尚的“天”及“天命”仅处于一种自然神阶段
商代则将“天”及“天命”人格化为形象的“帝”或“上帝”,并与祖先一起奉为神灵祭祀崇拜
因此,商代已由简单的自然神崇拜发展成为与祖先神崇拜相结合,由单纯宣扬“天罚”进而发展到与占卜巫术 相结合的“神判”
西 周 统治 者继 承 了 夏商时期的天命思想和 神权观 念 ,继 续 宣称自己“受天明命”,继 续 打 出“恭行天之罚”的旗 帜
周 人通 过 总 结汲 取 夏商两代颠 覆 的历史 教 训 ,对“天命”有了 新 的认识和 解 释
他 们 不 再 盲 目 的迷 信 “天命”了 ,而是在 “敬 事 上帝”的同时,提 出 了 “不 可 不 敬 德 ”的要求
于是西 周 统治 者从“皇 天无 亲 ,惟 德 是辅 ”的认识 出 发,将“天命”与“民 意 ”、德 礼与刑罚紧 密 联 系 在 一起,确立“以德 配 天”、“敬 天保 民 ”的指导思想,形成了 “明德 慎 罚”、“刑兹无 赦 ”、“刑法世 轻 世 重 ”的法制原 则
春 秋 战 国时期由于社 会 动 荡 与激 烈 变革 ,形成了 以儒 、道 、墨 、法四 家 为代表 的法律思想和 法制主张
儒 家 学 派 创 始 人孔 子,提 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