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科 学 院 海 洋 科 学 大 型 仪 器 区 域 中 心 开 放 共 享 管 理 办 法 中 国 科 学 院 海 洋 科 学 大 型 仪 器 区 域 中 心 ( 以 下 简 称 中 心 ) 是 为 促进 我 国 海 洋 科 学 技 术 的 发 展 、提升我 院 海 洋 探测和分析测试能力,由海 洋 研究所牵头,联合南海 海 洋 所、广州地化所、声学 研究所等相关单位而共建的 海 洋 探测与样品分析测试的 大 型 仪 器 设备公共服务平台。为 做好中 心 大 型 仪 器 设备的 开放共享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 一章 中 心 的建设与目标 第一条 中 心 依托上述四家单位组建,在遵守国 家和依托单位相关规章制度的 前提下 ,具有相对独立的 人事和财务权。 第二条 中 心 的 核心 分析测试仪 器 必须具有先进 性和使用广泛性,能满足中 心 内各建设单位的 共同需求同时兼顾社会上其它单位的需求。 第三条 中 心 组建单位有义务为 中 心 提供必须的 实验及办公用房、辅助仪 器 设备、设施及水、电、气等配套条件,及保证仪 器 正常运转的 其他条件。 第四条 中 心 建设海 洋 探测平台和分析测试平台两大 部分。海 洋探测平台由科 学 考察船、调查/探测设备、船载实验室及近海 观测平台及探( 观) 测设备组成;分析测试平台由无机分析平台、有机分析平台和生物技 术 平台三部分组成。 第五条 中 心 共建单位在中 心 建设和运行方面各有侧重并相互补充。海 洋 研究所、南海 海 洋 所全面负责海 洋 探测、观测设施、设备的 管理与运行;广州地化所负责有机、无机高端分析测试仪 器 设备的管 理 与 运 行 , 海 洋 所 、南海 所 负责生物技术仪器设备的管 理 与 运 行 ,并配备常规的样品有机、无机分析测试仪器, 负责管 理 与 运 行 ;声学研究所 重点负责海 洋 探测仪器设备的管 理 与 运 行 。 第六条 中心建设的目标是以现有海 洋 探测与 分析测试装备以及新购置设备资源系统整合为主线, 通过共享机制和体制创新, 把其建设成我院和我国海 洋 科学技术领域的研究实验基地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 成为支撑我院和我国海 洋 基础与 应用研究和高技术研发的重要推动器。中心的建设将为促进我国海 洋 科学技术的发展,提高海 洋 科技原始创新能力, 加快人才队伍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