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绿色碳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 一条 为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 本 着 自 愿 参 与 的 原 则 , 国 家林 业 局 、中国 石油天然气 集团公司、中国 绿化 基金会、美国大自 然保护协会、保护国 际及嘉汉公司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绿色碳基金, 作为 中国 绿化 基金会下设的 专项基金, 接受中国 绿化 基金会的 统一管理。 第 二条 本 基金为 开放式公募基金, 面向国 内外企业 、组织、团体和个人。所有进入中国 绿色碳基金的 资金, 执行本 办法。 第 三条 该基金的 宗旨是:大力宣传碳汇事业 , 积极倡导国 内外企业 、组织、团体和个人, 通过捐资加入以积累碳汇为 目的 的 植树造林 和森林 经营等活动, 增强中国 森林 生态系统整体碳汇功能, 加快 中国 森林 恢 复 进程 , 提 高 保护生物多 样 性 能力, 促 进当 地 经济 社 会发展 , 减 缓 全 球 气 候 变 暖 趋势 。 第 四条 中国 绿色碳基金严 格 按 照 国 务 院 《 基金会管理条 例 》 、《 中国 绿化 基金会章 程 》 和《 中国 绿化 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规 则 》 进行管理。 第 五条 中国 绿色碳基金实 行执行理事会负 责 制 。执行理事会由 国 家 林 业 局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领 导小 组办公室 ( 原 国 家林 业 局 碳汇管理办公室 , 下同) 、捐资方 和中国 绿化 基金会 2 等 共 同 组 成 。 执 行 理 事 会 对 中 国 绿 色 碳 基 金 年 度 收 支 和 使 用的 计 划 、预算、决算进行 审批与监督。 中 国 绿 色 碳 基 金 支 持的 项目实行 项目管理 ,项目资金 实行 报账制或合同 制管理 。具体管理 办法另行 制定。 执 行 理 事 会 原则上每年 召开一次全体会 议。 第 六 条 任何自愿通过参与植树造林,为应对 气候变化做出贡献的 国 内外企业、组 织、团体和 个人均可以通过捐资形式加入中 国 绿 色 碳 基 金 ,并根据出资额度 ,确定其相应的常务理 事 或理 事 成 员资格。 第 七条 凡自愿捐资加入中 国 绿 色 碳 基 金 的 企业、组 织和 团体,均需和 国 家林业局应对 气候变化领导小组 办公室、中 国 绿 化基 金 会 共 同 签订加入协议。 加入该基 金 的 企业、组织和 团体如 需单 独 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