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今 年 11 月 20 日 凌 晨 5 时 ,海 口 的 余 先 生 在 海 口 车 站 派 出 所 及 雷 州 车 站 派 出 所 和 列 车 乘 警 的 帮 助 下 ,找 到 了 他 们 的 14 岁 的 女 儿 小 丽 (化 名 )。 当 时 , 小 丽 私 自 拿 走 家 里 的 600 元 现 金 , 已 经 乘 坐 列 车 离 家 出 走 ,准 备 前 往 浙 江 见 网 友 。 小 丽 的 父 母 都 是 做 生 意 的 , 没 时 间 管 教 小 丽 , 对 小 丽 在 网 上 交 男 友 的 事 一 无 所 知 。 就 小 丽 出 走 见 网 友 一 事 , 小 丽 的 父 母 说 , 多 亏 海 口 铁 路 公 安 处 民 警 顶 力 相 助 , 在 女 儿 乘 火 车 途 中 找 到 小 丽 ,否 则 后 果 不 堪 设 想 。 他 们 非 常 后 悔 以 前 没 有 关 心 女 儿 , 对 女 儿 关 心 及 管 教 不 够 , 对 孩 子 的 爱 太 少 , 她 才 会在 网 上 交 朋 友 。 2、 11 月 3 日 , 镇 江 市 公 安 局丹徒分局高资派 出 所 经 过妥善处 理, 成功劝解一 名 离 家 多 日 的 在 校女 学生 回到 了 父 母 的 身边。 年 仅14 岁 的 潘某是 浙 江 嵊州 的 一 名 在 校女 生 , 10 月 5 日 从老家 到 高资与16 岁 的 安 徽蚌埠网 友 计某见面。 潘某的 父 母 两次驱车 到 丹徒想 带女 儿 回去, 但是 潘某都 以 父 母 离 异, 不 顾自 己为由, 拒绝与父 母 相 认,并且执意 要跟计某一 起工作一 起生 活。 在 父 母 及 其他 亲友 欲强行带走 潘某时 , 计某也竭力 阻挠, 在 双方争执中 , 潘父 受伤, 使得矛盾进一 步升级。 民 警 得知 此事 后 , 将双方以 及 家 长都 召集到 派 出 所 协调处 理, 民 警 从法律和 伦理道德等方面做 了3 小时 的 思想 工作, 并分别和 两名 年 轻人以 及 家 长谈话, 最终潘某终于认识到 自 己年 幼无 知 。 看到 父 亲还为自己受了 伤, 潘某流下 了 后 悔 的 眼泪, 表示愿意 和 父 亲回家 继续完成学业。 民 警 还特意 留下 了 双方父 母 的 联系方式, 告知 他 们 平时 要多 跟孩 子 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