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引 言 1.本准则规范关联方关系和关联方交易的披露
2.本准则不要求: ( 1)在合并会计报表中披露包括在合并会计报表中的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的交易; (2)在与合并会计报表一同提供的母公司会计报表中披露关联方交易
定 义 3.本准则使用的下列术语定义为: (1)控制,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 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2)共同控制,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3)重大影响,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 ,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参与决策的途径主要包括:在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互相交换管理人员,或使其他企业依赖于本企业的技术资料等
(4)母公司,指能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业的企业
(5)子公司,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6)合营企业,指按合同规定经营活动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控 制的企业
(7)联营企业,指投资者对其具有重大影响,但不是投资者的子公 司或合营企业的企业
(8)主要投资者个人,指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一个企业10 %或以上表决权资本的个人投资者
(9)关键管理人员,指有权力并负责进行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 动的人员
(10)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 有可 能影响某人或受 其影响的家庭成员
关联方关系 4.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 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本准则将其视为关联方;如果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本准则也将其视为关联方
5.本准则涉及的关联方关系主要指: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其他企业或受其他企业控制,以及同受某一 企业控制的两个或多个企业(例如:母公司、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 制的子公司之间); (2)合营企业; (3)联营企业; (4)主要投资者个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