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食品样品制备操作规程编号:页数:颁发部门:编订人审核人批准人分发部门:生效日期1
目的:为了规范食品中农药残留量测定朋确各类食品类别的样品制备部位,从而确保样品均匀,保证食品中农药残留量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规范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本实验室食品测定的样品制备处理;3
进行食品检测人员负责本规程的执行
实验室主管负责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实验人员在接到样品后,首先确认样品的品名、数量、性状、完整性等信息,确认无误后第一时间进行样品的制备;4
样品的制备是指对采取的样品进行分取、粉碎、混匀等处理工作
样品的制备方法因产品类别不同而异
实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对不同类型的食品进行样品处理,不得私自进行更改;4
液体、浆体或悬浮液体:一般将样品摇匀,充分搅拌
常用的简便搅拌工具是玻璃搅拌棒,还有带变速的电动搅拌器,可以任意调解搅拌速度;4
互不相溶的液体(如油与水的混合物):应首先使不相溶的成分分离,然后分别进行采样;再制备成平均样品;4
固体样品:4
应用切细、粉碎、捣碎、研磨等方法将样品制成均匀可检状态
水分含量少、硬度较大的固体样品(如2/10谷类)可用粉碎机或研钵磨碎并均匀;水分含量较高、韧性较强的样品(如肉类)可取可食部分放入绞肉机中绞匀,或用研钵研磨;质地软的样品(如水果、蔬菜)可取可食部分放入组织捣碎机中捣匀
各种机具应尽量选用惰性材料,如不锈钢、合金材料、玻璃、陶瓷、高强度塑料等
为控制颗粒度均匀一致,可采用标准筛过筛
标准筛为金属丝编制的不同孔径的配套过筛工具,可根据分析的要求选用
过筛时,要求全部样品都通过筛孔,未通过的部分应继续粉碎并过筛,直至全部样品都通过为止,而不应该把未过筛的部分随意丢弃,否则将造成食品样品中的成分构成改变,从而影响样品的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