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奖惩制度1
学生评优(1)三好学生① 思想积极向上,在党团组织开展的各种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
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
模范执行校纪校规,有较高的道德文明修养,主动关心集体,积极参加校、社区活动
② 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学风严谨,有创造精神
③ 积极参加课外体锻活动,体育成绩优良
有良好的生活作息习惯和卫生习惯,学习精力充沛
④ 名额每班 5 名
(2)优秀学生干部① 思想积极向上,积极参与学校、班级管理,工作中以身作则,积极努力,富有成效
② 正确处理班级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在班级中有威望
③ 名额每班 2 名
(3)优秀团员① 积极开展和参加团的各项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② 名额每班 2 名
(4)优秀团干部① 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积极自主、有创造性地开展团工作,学习成绩优良,在团结带领同学参加学校、社区活动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② 名额每班 1 名
(5)礼仪之星在学校日常生活中,讲文明、讲礼仪,表现出色,各班可推荐 1 名,由年级综合考评产生
(6)学习之星① 年级综合考评前 30 名
② 区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等第奖获得者
(7)科技之星在科技创新竞赛、活动中取得区级以上优异成绩
(8)进步之星在文化学习中取得显著进步者
按学生人数比例(约 5%)考评产生
(9)服务之星在志愿者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
每班推荐 1 名,由学校综合考评产生
(10))孝敬之星在日常生活中,孝顺父母,尊敬长辈,表现出色
各班可推荐 1 名,由年级综合考评产生
(11)金爱心学生标兵与金爱心学生金爱心学生标兵从金爱心学生中产生,每年级 1 名
金爱心学生依市金爱心学生评选标准,每班推荐 1 名,由学校综合考评产生
先进个人由班级民主推选,班主任综合后申报,年级主任审核,德育处、团委根据事迹材料和实际表现向校长室汇报,学校审批确定
评优工作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