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 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第三条 公司住所: 第四条 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为公司全体股东认缴出资总额
实缴出资额万元
其中货币万元,实物作价 0 万元
认缴出资差额 640 万元
第六条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及承诺缴纳日期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及 身份证号或注册号 认缴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方式 实缴出资额 认缴 出资 差额 (万元) 承诺缴 纳日期 货币 (万元) 实物 (万元) 货币 (万元) 实物 (万元) 第七条 公司经营期限:长期
临时租用营业场所,以租用期限申请登记,续租或购买固定营业场所,申请变更登记
第八条 公司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开展经营活动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监督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 任 ,公司以其全部 财 产 对公司债务 承担 责 任
2 第九条 公司设立登记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为股东已缴纳出资额
按《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应向公司书面说明出资合法继承人
出资合法继承人是否具有继承股东资格能力,由公司股东会考察后讨论通过
第十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以任何方式抽逃出资,违反规定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章 股东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股东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知情权、资产受益权、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十二条 股东的权利: 一、出席或推选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