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税务登记税款清算指引 第 1 页 共 6 6 页 企 业注销税务登记税款清算鉴证业务工作底稿指引 (试 行) 安徽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2013 年 12 月 30 日 企业注销税务登记税款清算指引 第 2 页 共 6 6 页 目 录 导引、………………………………………………………………2-2 第一部分、清税范围………………………………………………2-2 第二部分、操作指南………………………………………………2-6 第三部分、鉴证税种………………………………………………6-7 第四部分、鉴证报告内容…………………………………………7-8 第五部分、鉴证工作底稿 ………………………………………8-38 第六部分、鉴证报告……………………………………………38-65 附件:综合类、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底稿…………………… 企业注销税务登记税款清算指引 第 3 页 共 6 6 页 导引: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注销税务登记税款清算鉴证工作(以下简称:注销清税),提高企业注销清税工作效率,发挥税务师事务所涉税鉴证的社会作用,规范注册税务师依法开展企业注销清税的鉴证行为,旨在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鉴证业务工作底稿。 本工作底稿中“注销清税”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注销企业涉及的全税种的清税。 本工作底稿中“清算”是指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要求及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业务附送涉税鉴证报告的通知》(皖国税发〔2012〕175 号)开展清税鉴证业务。 第 一部分 清税范围 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师事务所接受纳税人的委托承办注销清税鉴证业务: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 出 现 ; 二 、股 东 会、股 东 大 会或类 似 机 构 决 议 解散; 三 、依法被 吊 销营业执 照 、责 令 关闭 或者被 撤 销; 四 、被 人民法院 依法予 以解散或宣 告破 产 的; 五 、企业重 组 中需 要按 清算处理的; 六 、企业因 其他原 因 解散或注销。 第 二部分 操作指南 一、注销清税鉴证的政策依据 企业注销税务登记税款清算指引 第 4 页 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