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聘请法律顾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日益发展,愈来愈多律师担任着企业法律顾问,不断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法制建设和提高经济效益作出重大贡献。在此,笔者结合实践经验,浅显谈谈对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认识和体会: 一、法律顾问的概念和种类 (一 ) 法 律 顾 问 的 概 念 法律顾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而言,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内部设置的法律事务机构中的人员,均为法律顾问;狭义而言,法律顾问指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是传统意义的法律顾问。 (二 )法 律 顾 问 的 种 类 1.根据聘请法律顾问的聘方不同,法律顾问可分为:政府部门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社会团体法律顾问,公民法律顾问。 2.根据法律顾问工作范围不同,法律顾问可分为:专项法律顾问,普通法律顾问。 3.根据聘请法律顾问的期限不同,法律顾问可分为:常年法律顾问,临时法律顾问。 4.根据聘请合同约定法律顾问是否代理参加诉讼、仲裁及调解活动和是否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法律顾问可分为:代理参加诉讼、仲裁及调解活动的法律顾问,不代理参加诉讼、仲裁及调解活动的法律顾问。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中笔者所言的"企业法律顾问",仅指根据律师事务所与聘方(企业)之间订立的聘请合同的规定,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在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律师,属社会律师,简称顾问律师。当然不包括企业内部设置的,从事专职法律顾问的公司律师、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的人员或其他专门从事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 二、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特征 根据《律师法》第 2 条、第 25 条的规定,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是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的主要业务之一。就此,笔者认为,顾问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与其他人员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一 )地 位 平 等 性 和 独 立 性 企业与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合同,律师受律师事务所指派担任企业的顾问律师,顾问律师与企业之间是一种地位平等、权利和义务对等的民事法律关系。顾问律师服务于企业,与企业没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也不存在雇佣关系。因而,顾问律师只按合同规定提供法律服务,勿需执行企业的行政命令和相关决策、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