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二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1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 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第 一章 总 则 第 一条 为 认 真 落 实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企 业 负 责 人 及 项 目 负 责 人 带班 制 度 , 进 一 步 加 强 建 筑 工 程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 根 据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 建筑 施 工 企 业 负 责 人 及 项 目 负 责 人 施 工 现 场 带 班 暂 行 办 法 》 有 关 规 定 , 制 定本 制 度
第 二条 企 业 负 责 人 ( 集 团 公 司 、 分 公 司 ) 带 班 形 式 为 带 班 安 全 检 查 ,项 目 负 责 人 带 班 形 式 为 带 班 安 全 生 产 和 带 班 安 全 检 查
第 四条 集 团 公 司 带 班 负 责 人 包 括 集 团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总 经 理 、 主管 质 量 安 全 和 生 产 工 作 的 副 总 经 理 、 总 工 程 师 和 副 总 工 程 师 等 企 业 领 导 ,负 责 人 应 当 持 有 “A”类安 全 生 产 考核合格证书
每月带 班 检 查 时间不得少于 6 个工 作 日
第 五条 分 公 司 带 班 负 责 人 包 括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主 管 质 量 安 全 和 生 产工 作 的 副 总 经 理 , 主 任总 工 程 师
每月带 班 检 查 时间不少于 6 个工 作 日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为 落 实 本 级带 班 制 度 的 第一 责 任人
第 六条 本 制 度 所指的 项 目 负 责 人 是指工 程 项 目 的 项 目 经 理
项 目 经理 不得随意变更
第 七条 项 目 负 责 人 必须在施 工 现 场 进 行 带 班 , 每月带 班 生 产 时间分 别不得少于本 月施 工 时间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