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信华通科技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各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固定资产的认定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 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条 固定资产可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型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第三条 固定资产折旧 3
1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以下为税法规定最短折旧计提年限,会计制度上企业可自行制定等于或高于此年限) 1、房屋及建筑物 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生产用机器设备,为10年; 3、电子设备 3年; 4、除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 4年; 5、与生产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办公家具 5年
2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
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第四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 4
1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由行管部门进行统一登记备案;资产领用后由各使用部门进行管理维护
2各具体管理部门应: (1)、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2)、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 (3)、 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人(机器设备落实到组)
第五条 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5
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
3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4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每季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实相符,保持帐、物、卡一致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 6
1各部门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